被迫离职六年了才想主张赔偿金,这事儿可有点难办。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是有时效的,只有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要是这六年里没有出现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那大概率已经过了仲裁时效,这时候想通过仲裁或者去法院诉讼来主张权利,基本就行不通了。
不过要是还没超过时效,赔偿金该咋算呢?这得看你在单位工作了多久。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得给你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你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那赔偿就得翻倍,按照上面标准的二倍来支付。要是你不确定自己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