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员时,经济补偿金是有限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得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单位给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经济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举个例子,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三倍就是15000元。如果有劳动者月工资是20000元,经济补偿标准就按15000元算。就算这个劳动者在单位工作超过了12年,经济补偿年限也最多只算12年。
由此可见,工资比较高的劳动者,他们的经济补偿金会受到工资标准和补偿年限这两方面的限制。大家在遇到裁员情况计算经济补偿金时,要留意这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