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中,很多劳动者不清楚经济补偿金该怎么算。这里给大家讲讲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助。计算时,先确定计算基数。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还高,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来支付经济补偿。
接着明确计算年限,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6个月,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举个例子,劳动者工作3年7个月,月工资5000元,单位依法解除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就是4×5000=20000元。如果劳动者月工资20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00元,3倍是15000元,这时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就按15000元算。
要注意,如果单位违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得按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