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那就要每个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不过,有几种情况是不用赔偿的。
首先是劳动者自身的原因。要是因为劳动者自己的问题,像拒绝签合同或者故意拖着不签,而且用人单位已经合理地提醒过劳动者了,那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不用支付双倍工资。但用人单位得拿出证据,比如书面通知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拒绝的相关证据等。
其次是特殊劳动关系。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已经在领退休金的人员再去工作,他们和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这就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里没签合同要赔偿的规定了。
还有非全日制用工。做非全日制工作的,双方可以只达成口头协议。所以就算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用支付双倍工资赔偿。大家要注意这些情况,劳动者能清楚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也能避免不必要的赔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