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18年却被辞退,咱得知道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第一步,弄清楚被辞退的原因。要是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理由辞退,这种情况下单位不用给经济补偿。但要是员工觉得单位的理由不成立,那可以收集证据,像劳动合同、工作记录、考勤表、同事的证言等,来证明自己没违规。
要是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就辞退员工,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算的,每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18年的话,就能拿到36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接下来是维权途径。第一个办法是和单位协商,让单位说明辞退理由,并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补偿或赔偿。第二个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有权调查用人单位,要是发现单位违法,会责令单位改正。第三个是申请劳动仲裁,这是比较有效的维权方式。员工要在知道或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