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九年,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单位要给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是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所以这种情况,单位得给九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月工资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还有,如果员工有法定情形,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拒绝续签,这就违法了。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赔偿金。法定情形有: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新签合同时,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遇到这些情况,员工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