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员工造成重大损失为由不发工资,劳动者该怎么维权?
要知道,法律规定工资得按月以货币形式发给劳动者,不能随便克扣或拖欠。就算公司能证明员工造成重大损失,也不能直接不发工资。要是员工真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按合同约定让员工赔偿,赔偿能从工资里扣,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当月工资的20%。要是扣完剩下的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就得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先和公司沟通,让公司说清楚所谓重大损失的具体情况和不发工资的依据。要是沟通没用,就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调查公司,责令公司支付工资。
如果劳动监察也解决不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要准备仲裁申请书、双方身份信息,以及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应发工资数额的材料。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