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单位既不给公休,又不批准离职时,劳动者有不少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先说公休这事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劳动者是有休息休假权利的,单位不给安排公休,那就是违法了。碰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跟单位好好商量,让单位安排公休或者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要是和单位商量没结果,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让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改正,要是单位超过时间还不改,那就得额外支付赔偿金。
再说说离职不批准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要是想离职,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诉用人单位就行;要是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就行。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了,就算单位不批准,到时间劳动合同就自动解除了。
要是单位因为不批准离职就扣发工资,或者阻止劳动者离职,劳动者也别慌。可以把相关的证据收集好,像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还有离职申请等等。然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加班费,办理离职手续,并且出具离职证明。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建议就是,劳动者在遇到这些问题时,要及时保留好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别让自己的合法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