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劳动关系,不一定要去企业所在地申请仲裁。按照规定,劳动争议可以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能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要是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申请仲裁,那最终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来处理。
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和企业所在地是同一个地方,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有权管辖。但要是两者不一致,申请人可以自己决定,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申请,还是向企业所在地的仲裁委申请。
选择在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有好处,比如方便当事人收集证据,证人出庭也更便利。而选择企业所在地仲裁,在调查企业相关情况时可能会有一定优势。
所以说,确定劳动关系不局限于去企业所在地仲裁。大家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举证是否方便、能否节省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选一个更适合自己的仲裁管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