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处于停工留薪期时,单位得按月给员工发钱,发的钱和原来的工资福利一样。啥叫“原来的工资福利”呢,一般就是员工在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里,平均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福利。这里面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这些能换算成钱的收入。
2、要是员工在单位工作不满十二个月,那就按照他实际工作了几个月,算出平均工资来确定原来的工资待遇。要是员工才工作不到一个月,通常就按照劳动合同里约定的每个月工资当作原来的工资标准来算。要是劳动合同里都没约定工资,或者确定不了工资到底是多少,那就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每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算。
3、要提醒一下,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十二个月。要是员工伤得特别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不过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十二个月。等员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就不再发原来的待遇,而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员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还需要继续治疗,那可以接着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要是工伤员工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人护理,这个护理工作由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