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里是能够约定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原理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商量好了,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可以在劳动合同里约定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等事情。
要是劳动合同清楚写明,到合同到期的时候双方都不想续签,那么合同期满时,这份劳动合同就自然结束了。不过呢,有些情况下,就算有这样的约定也不能直接按照约定来。打个比方,劳动者在这家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达到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除非是劳动者自己提出要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然用人单位就得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时,就算以前约定了合同到期不续签,因为法律规定的强制缔约义务,这个约定可能就没有效力了。
还有,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时,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和劳动者签合同,可劳动者不同意续签,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