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离职,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劳动者工资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结算时,用人单位要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计算方法通常是,先算日工资,用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一般月计薪天数是21.75天,再用日工资乘以实际工作天数,得出试用期工资。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或者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有办法维权。可以先和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及时支付。要是协商不成,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试用期离职工资结算,有明确法律规定。劳动者要清楚自己权益,遇到问题积极依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