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为请假次数多被辞退,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首先要判断单位辞退是否合法。要是员工请假是符合单位规章制度的,而且也走了正常的审批流程,单位却以这个理由辞退员工,那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单位也得继续履行。要是劳动者不想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单位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要是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请假次数上限,并且这个规章制度是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也向劳动者公示过了,劳动者请假次数超过了规定,单位按照制度辞退员工,这就属于合法解除。这种情况下,单位不用支付赔偿金。
要是遇到这种事,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这些,然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