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领域,有个基本的法律规则:没有争议通常没法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专门用来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定办法。那啥是劳动纠纷呢?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因为确认劳动关系、签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还有涉及除名、辞退、辞职、离职这些事,以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方面引发的矛盾。
当你想申请劳动仲裁时,得有上面提到的这些劳动纠纷事实才行。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各种问题都谈好了,双方都认可,没有啥矛盾和分歧,那就不满足劳动仲裁机构受理的条件。毕竟去申请仲裁,得清楚地说明要仲裁啥,有啥事实和理由。没有争议,就相当于没提出要求,也没有纠纷事实,仲裁机构肯定不会管。
但世事难料,如果之后双方针对之前没啥争议的事情起了争执,而且这个争执属于劳动纠纷的范围,这时候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靠这个途径来维护自己在劳动方面的合法权益。简单来说,没争议别去申请仲裁,有了争议且符合条件,就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