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后逃跑大多是能立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要是有人用转移财产、逃匿这些办法,逃避给劳动者发工资,或者明明有能力支付却不给,而且涉及金额较大,在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后还是不给,那就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至于“数额较大”,各地标准不太一样。一般来说,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工资,金额在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或者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工资,累计金额在三万元到十万元以上,就算数额较大。要是欠薪的人跑了,符合上面说的数额标准,并且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部门,用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工资后,在规定时间内还是没给,公安机关就会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
劳动者要是碰到欠薪逃跑的情况,得赶紧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对方支付工资,如果对方还是不给,劳动监察部门就会把案子移交给公安机关。另外,劳动者也能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这些途径,把自己的工资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