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谈不拢时,也不是完全不能单方面解除,不过有条件限制。
要是员工有这些情况,公司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方面解除合同,还不用给经济补偿: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同时跟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或者公司提出来也不改;用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让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愿下签合同,导致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员工没上面这些过错,但出现下面情况,公司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就能解除合同,不过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员工生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既不能做原来的工作,也做不了公司另外安排的工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调岗后还是不行;签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大变,合同没法履行,公司和员工协商也没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要是公司不符合法定情形就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这时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