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员工的劳动合同能否解除,要分情况判断。
在医疗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能通过无过失性辞退(像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这类情况)和经济性裁员,与生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它的时长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从3个月到24个月不等。
医疗期满后,要是员工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但如果生病员工在医疗期内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生病员工的劳动合同,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来。不然,可能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要是遇到这类问题,员工可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