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权益保障中,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工资赔偿是一个重要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就得每个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
这里说的“每月支付”,赔偿的计算基础一般是劳动者的月工资。月工资怎么算呢?如果劳动者已经工作满十二个月,那就是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这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就按实际工作的月数来算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假如劳动者每个月工资固定是5000元,用人单位从用工第二个月开始没签合同,那从第二个月起,每个月就得给劳动者10000元。不过实际情况往往更复杂,要是工资里除了基本工资,还有绩效、奖金这些,就得合理确定月工资数额了。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及时收集能证明自己工作的证据,像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这样在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时,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申请劳动仲裁,别错过了维权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