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职工的权益受法律保护,一般单位不能因女职工怀孕就将其裁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时,单位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第四十一条说的就是经济性裁员。
但要是怀孕女职工出现法定过错,单位仍能解除劳动合同。像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职工作产生严重影响,经单位提醒还不改正等情况。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和怀孕女职工的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单位要支付合同继续履行期间的工资。要是女职工不要求恢复合同,或者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单位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怀孕女职工遇到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要清楚自身权益,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