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雇佣关系里,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的重要依据,其中单位不能随便在里面设定任意调岗的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必须写清楚的内容。要是想要变更这些内容,就得用书面的形式,还得双方商量好了才行。
虽说单位有安排工作的权力,但这权力可不是没边没界的。要是合同里写着单位想怎么调岗就怎么调岗,这种条款大多是不管用的,因为这等于剥夺了劳动者的主要权益,也不公平。
实际工作中要是单位按照这种无效条款给劳动者调岗,劳动者完全能不答应。要是单位因为劳动者拒绝调岗就把人辞退,那就可能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得给劳动者赔钱。不过,如果单位调岗有合理的原因,像单位生产经营确实需要,而且调岗后工资没少给,也不存在欺负人或者惩罚的意思,并且还和劳动者充分沟通商量,还采取了一些补救办法,那这样的调岗有可能会得到法律的认可。
所以,单位不能光靠合同里的任意调岗条款就随意变动劳动者的岗位。要是劳动者碰到不合理的调岗,别害怕,能够先和单位好好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还能申请劳动仲裁,通过这些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