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 此表由申报单位填写~在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申报医疗
费、鉴定费、伤残待遇时使用。
2. 单位代码:单位代码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填写。
3.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填写全称。
4. 身份证、姓名:填写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及姓名。
5. 申报待遇项目:按门诊医疗费、住院医疗费、门诊康
复医疗费、住院康复医疗费、鉴定费、辅助器具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金等待遇项目名称填写。
6. 票据金额:填写粘贴单所附收据、发票等单据的金额合
计。
7. 票据数量:填写粘贴单所附收据(其收据和相应清单明
细共为一张)的张数。
8. 备注:填写需强调的内容及其它详细信息。
9. 注意事项:
A、 每名工伤职工填写一份交接(退单)表~不可多人
填写在一份交接(退单)表。
B、 门诊医疗,或康复,费和住院医疗,康复,费分
行填写。
1/2页
C、 医疗费和其它待遇不可填写一份交接(退单)表。
D、 交接(退单)表原则不可涂改~特别是票据金额栏
和票据数量栏。
E、 申报日期应为到达分中心办理日期。
上诉就是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交接表,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