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班费的计算可不全按基本工资算。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加班费计算基数,得先看劳动合同里是咋约定的,不过这个约定的标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是劳动合同没明确工资数额,或者约定得不清楚,那就得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2、这里说的实际工资,指的是劳动者正常工作应拿到的工资。一般包含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和补贴这些货币性收入。但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费用、职工福利费用和职工教育费用等可不算在内。
3、所以,只拿基本工资当加班费计算基数,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用基本工资来计算,而且这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又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正常的工资分配制度,那这种约定没准是有效的。
4、可要是用人单位故意把工资拆分,压低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就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时候,劳动者可以和单位协商,也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未来,随着法律意识的进一步普及和劳动法规的不断完善,劳动者更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而用人单位也需要更加规范用工,避免此类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