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没理由就把没签合同的员工辞退了,这得承担不少赔偿责任呢。
先说没签书面劳动合同这事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都没和员工签书面劳动合同,那得每个月多给员工发一倍工资。这多出来的工资,是从开始用工满1个月的第二天算,一直算到满1年的前一天,最多能算11个月。
再说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老板无缘无故辞退员工,这属于违法解除。按照法律,单位得给员工两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1年,就给1个月工资;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但不满1年,就按1年算;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先跟老板商量赔偿的事儿。要是商量不拢,员工可以收集一些能证明自己和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转账记录、工作证、考勤表这些,然后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