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过程中,协商解除购房合同的赔偿金额确定是有门道的。如果合同里白纸黑字写好了赔偿条款,那一般就按合同来。打个比方,合同规定违约方要按房屋总价的特定比例付违约金,那就得老老实实按照这个比例算出赔偿数目。
要是合同没提赔偿条款,那赔偿金额就得和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这损失还包含合同履行后能拿到的好处。但这个赔偿也不能没边没际,不能超过违约方签合同时能预料到或者应该预料到的违约损失。像购房者因为对方违约,错过了其他购房机会,房价涨了之后得多花的钱,就可能被算作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得赔。
要是合同里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损失高太多,当事人可以找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把违约金降一降;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损失少,也能找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高点儿。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协商赔偿金额时,双方都得讲公平、合理,好好想想各自实际遭受的损失和该负的责任,心平气和地商量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赔偿方案。要是自己搞不定,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