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辞职时,要是符合法定情形,劳动者有机会拿到经济补偿。相关计算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来。
经济补偿得看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长。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来,而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不过,被迫辞职得有证据证明是单位有错在先,比如没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没及时发够工资、没给员工交社保等。劳动者可以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书面通知等证据,先跟单位商量补偿的事儿。要是商量不下来,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