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得看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单位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合同约定的条件,和劳动者续签合同,但是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单位就不用给经济补偿。举个例子,单位说按照原来的工资水平续签合同,劳动者不乐意,那这种情况就没有经济补偿。
2、要是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不想续签,或者提出降低原来合同约定的条件来续签,劳动者不同意,导致合同终止,单位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比如说单位降低工资标准要和劳动者续签,劳动者不答应,这时单位就要支付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的计算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定的。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的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总的来说,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劳动者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重点在于单位是否维持或提高条件来续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