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首先,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这种是劳动者自己的意愿,不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或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要是劳动者有过错,像在试用期间就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因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者单位提出后还不改正;用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让单位违背真实意思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这些情形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最后,劳动合同到期时,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想和劳动者续订合同,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说明单位有继续留用劳动者的想法,是劳动者拒绝了,单位也不用支付补偿。劳动者要清楚这些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