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份合同到期,单位没提前通知,得按不同情况处理。
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不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单位不续签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打个比方,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单位就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补偿;不满六个月的,就给半个月工资补偿。
法律没强制要求单位必须提前通知劳动者续签或不续签合同。不过要是双方在合同里约定了单位要提前通知,单位没这么做,那就是违约了,劳动者能让单位承担违约的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单位既不续签也不通知,劳动者还是接着在单位上班,单位也没意见,这种情况下就相当于双方默认按原来的条件继续履行合同。这时劳动者随时能要求单位签新的书面合同。要是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那每个月就得给劳动者双倍工资。
给劳动者支几招,遇到这种事,先跟单位商量补偿或者续签的事儿。要是商量不成,就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就能维护自己该有的权益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