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裁员时,补偿金这么算。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公司就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员工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补偿;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月工资比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那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来算,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另外,公司裁员得符合法定程序。如果公司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就得按上面说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赔偿金。一般来说,公司裁员要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听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把裁减人员方案报告给劳动行政部门,之后才能进行裁员。就好比有些公司没走这些程序就裁员,那员工就有权要求公司按两倍标准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