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合同到期后员工主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是员工自己决定不续签然后离职,这种情况不在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范围内。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用人单位在续订劳动合同时,降低了原来合同里约定的条件,员工不同意续签从而离职,这时用人单位就得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的。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员工。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就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由此可见,合同到期员工主动离职能不能拿到补偿,关键就看用人单位有没有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要是员工在这方面遇到了纠纷,可以先试着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是协商没有结果,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