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职赔偿里,“N”是很关键的概念,它和劳动者能拿到多少经济补偿紧密相关。“N”其实就是依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长来算的经济补偿倍数。
具体计算方法是这样的:只要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单位就要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算作工作了一年,单位也得按一年的标准补偿;可要是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单位就得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这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过要是劳动者的月工资太高,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支付,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时间最长也不超过十二年。
给大家举两个例子,要是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7个月,他每个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那经济补偿“N”就是4(3年零7个月按4年算)乘以6000元,也就是24000元;要是工作了2年零3个月,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经济补偿“N”就是2.5(2年零3个月算2.5年)乘以5000元,等于12500元。
法律建议:劳动者在遇到离职赔偿问题时,要清楚了解自己的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留存好相关工资记录等证据。如果单位计算的“N”补偿不合理,劳动者可以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还能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