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里,当庭提交新证据能不能行得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仲裁委会规定一个举证期限,就好比给大家定了个交作业的时间,当事人得在这个时间内把证据交上去。要是在开庭的时候才拿出新证据,这就相当于交作业交晚了,可能就不符合规定。这种逾期交证据的做法,从规矩上来说不太合适,仲裁委很有可能不接受。
但要是有特殊情况,比如这个证据是新发现的,而且没办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同时这个证据还特别重要,对弄清楚案件事实起着关键作用,并且不是因为当事人故意或者犯了大错才没按时交,那仲裁委有可能会收下这个新证据。毕竟劳动仲裁的目的就是把事情的真相查清楚,解决劳动纠纷,如果新证据能还原事实,对解决纠纷有很大帮助,仲裁委也会考虑用这个证据。
就算仲裁委接受了当庭提交的新证据,也得照顾到对方当事人的权利。就像举办一场比赛,得给双方公平竞争的机会,仲裁委可能会给对方一些时间对新证据进行质证。
所以提醒大家,最好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把证据交齐,不然逾期提交证据,证据可能不被认可,还会让仲裁的程序变长,耽误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