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同时劳动合同又到期了,该怎么处理呢?主要有两种办法。
一是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到期就自动终止。但单位要给员工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二是续签合同。要是单位还想留用这个员工,可以先和他沟通,给他辅导或者培训,再重新安排岗位。要是员工在新岗位干得不错,双方也都同意,就可以续签合同,重新明确权利和义务,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能力。
不管选哪种方式,单位都得留好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像绩效考核记录、工作表现评估这些。有了证据,才能避免之后可能发生的劳动纠纷。要是员工对处理结果有意见,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