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工单位不能想退就退劳务派遣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说法,要是被派遣的劳动者出现了这部法律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里规定的情况,用工单位才可以把劳动者送回劳务派遣单位。之后,劳务派遣单位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能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详细来讲,要是劳务派遣工有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定、因为工作严重失误给用工单位带来重大损失、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还严重影响了本单位工作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有过错的情况;或者是生了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后,既不能做原来的工作,也不能做另外安排的工作,还有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者调岗后还是不行等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没有过错的情况,用工单位就可以把他们退回。
3、要是没有上面说的这些法定情况,用工单位随便退回劳务派遣工,那就是违法的。这时候,劳务派遣工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接着履行劳动合同。要是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劳务派遣单位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