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签合同后又不入职,会带来一些法律后果。要是签的是劳动合同,合同生效后劳动者不入职就属于违约。虽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合同里不会约定劳动者不入职的违约金,只有竞业限制和服务期这两种法定情形才会有,但不入职可能给单位造成损失,像招聘成本等。如果单位能证明因为劳动者不入职遭受了经济损失,劳动者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从信用上看,这种行为对劳动者职业信誉有影响。单位可能会把这个情况记录下来,之后劳动者在同行业找工作就可能受阻碍。
要是签的是三方就业协议,毕业生不入职也是违约。三方协议受民法约束,协议里一般有违约金条款,毕业生可能得按约定给单位支付违约金。另外,违约还可能影响学校和单位的合作关系,对学校声誉和其他学生就业机会也会有影响。
所以,劳动者签了合同又不想入职时,一定要慎重考虑,最好和单位协商解决,免得给自己惹来法律风险、造成信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