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后进行裁员,员工能否获得赔偿是大家关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合并或分立,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由接手权利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不过,若因收购要进行经济性裁员,则需满足法定条件和程序。
经济性裁员的情形包括企业按破产法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等。而且,单位要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把裁员方案报告给劳动行政部门。
如果符合条件和程序裁员,单位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补偿。
要是单位没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裁员,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员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若员工不想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履行,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所以,遇到公司因收购裁员,员工要留意单位的裁员是否合法,维护好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