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看,在劳动合同里仅签名没按手印,一般是有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大家以合同书形式定立合同,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只要有其中一种,合同就算成立。也就是说,签名、盖章、按手印在法律上效果一样,不是非要同时具备才行。
在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签上名字,这就意味着双方对合同内容达成了一致,都愿意遵守合同条款。按手印不是让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步骤。
但在现实中,为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麻烦,比如有人怀疑签名不是本人所写等情况,有些单位会要求员工既签名又按手印。要是之后因为合同效力问题起了纠纷,签名的真假能通过笔迹鉴定等办法来确定。只要能证明签名是劳动者自己签的,而且合同里写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份劳动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建议是,劳动者签合同前要仔细看内容,确保自己权益不受侵害。用人单位也应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可要求员工签名并按手印,降低合同效力方面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