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般不能裁减怀孕女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不能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两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以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方式解除合同的情形。
不过,要是怀孕女职工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像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企业违法辞退怀孕女职工,女职工能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合同。要是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企业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女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怀孕女职工遇到被企业违法辞退的问题,可先和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