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先说:产假的天数和待遇,是以国家和地方的法律规定为准的,公司自己定的制度不能低于法定标准。女职工生育依法享受98天产假,难产或者多胞胎的还会相应增加天数,各个省份在此基础上还有额外的奖励假。产假期间的工资或者生育津贴,按社保或者单位的标准就高发放。如果公司自己规定一个更短的产假,那是无效的,你可以不认。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具体你能休多少天,去查一查你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面有明确的天数规定。不要被公司"我们制度就是这样"的说法吓住,法律站在你这边,该享受的权益一定要主动去主张,过期不主张反而更被动。以上只是基于一般法律规定的分析,供你理清思路,具体处理请结合当地规定和你的实际证据来判断,遇到金额较大或情况复杂的,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