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咱们国家的劳动法律体系里,用人单位要是想扣岗位津贴,得有说得过去且合法的理由。
要是劳动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在劳动者出现某些特定情况的时候可以扣岗位津贴,而且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那用人单位就能按照合同来办。打个比方,合同约定劳动者没完成岗位规定的业绩指标,单位就有权扣掉一定比例的岗位津贴。
2、用人单位也能依据经过合法制定并且公示的规章制度来扣岗位津贴。要是单位的规章制度里清楚说明了扣岗位津贴的条件和流程,而且这些规定既合理又合法,那么当劳动者符合这些条件时,单位就可以按照制度来扣。就像规章制度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就可以扣岗位津贴。
不过,用人单位可不能想扣就扣岗位津贴。要是既没有合同约定,也没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随便扣钱就属于克扣工资。碰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把钱全额补上。要是和单位协商没结果,劳动者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去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要是克扣工资,可能就得在规定时间内把钱付上,还得额外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