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情况分两种。用工单位不续签时,通常没有直接给劳动者补偿的义务。这是因为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是劳务用工关系,和劳务派遣单位才是劳动关系。
要是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劳务派遣单位不续签,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工作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支付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不给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还能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