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辞退员工,N + 1 补偿标准是有上限的。这里的“N”是按工作年限算的经济补偿,“1”就是代通知金。
2、在经济补偿这块,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给他支付经济补偿时,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而且支付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代通知金也有限制。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就按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的标准发放。
4、总的来讲,要是员工工资高,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就得按社平工资3倍封顶,且年限最长12年;要是工资没到这个标准,就按正常的本人工资和实际工作年限来算N + 1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