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层面来讲,你有权利决定是否签订劳务合同,但千万别一拍脑袋就做决定,因为不签合同可能会引发各种问题,得全方位权衡。
要是你不想跟厂里干了,拒绝签劳务合同后,直接跟厂方说明,好聚好散,结束劳务关系就行。可要是你还想继续在这儿干,却又不签合同,那情况可能就不妙咯。厂方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其实是为了给双方的权益上把“保险锁”。要是你不配合,厂方为了不惹上法律麻烦,很可能会让你走人。
另外,如果厂方要求签的是劳动合同,那可就得按法律规定来。法律说了,建立劳动关系就得签书面合同。要是从你开始上班那天起,一个月内厂方书面通知你签合同,你却不签,厂方就会书面通知你终止劳动关系。这时候,厂方不用给你经济补偿,不过会把你实际工作的工资给你结清。
给你支个招,你得先弄清楚合同到底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然后跟厂方好好商量,搞清楚不签合同到底会咋影响你。要是你对合同里的条款有意见,别憋着,大胆提出来修改,这样才能稳稳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