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职工被非法解雇,用人单位要担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有两种维权方案。
第一种情况是,女职工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得继续履行。要是在仲裁或诉讼时劳动合同期满了,合同会顺延到相应情形消失才终止,这期间用人单位要给女职工发工资。
第二种情况是,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就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女职工赔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女职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女职工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女职工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算,而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所以,怀孕女职工遇到非法解雇,可根据自身情况选维权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