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公司给员工发的工资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低,员工因为这个原因辞职,是能拿到经济补偿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是单位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单位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属于没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那经济补偿该怎么算呢?它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要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来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单位就要支付给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员工碰到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种情况,首先要收集证据,像工资发放记录等,来证明自己实际拿到的工资确实低于标准。接着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也别着急,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这些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