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老板不给发工资,劳动者选择辞职的话,是能拿到相应赔偿和补偿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是单位没及时、全额给劳动者发工资,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单位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这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的,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就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单位没按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全额给劳动者发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要是过了期限还不支付,就会责令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的标准,给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劳动者可以先跟单位商量解决工资和补偿的事儿。要是商量不成,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申请仲裁的时候,得提供能证明自己和单位有劳动关系,还有工资数额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这些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