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讲,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怀孕女员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女员工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时,单位不能依据该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去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涉及的是不存在员工过错时的辞退情况,比如员工患病了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没办法再从事原来的工作等等;第四十一条说的是单位因为经济原因进行裁员的情况。
2、但要是怀孕女员工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那些情况,单位就可以和她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情况有:在试用期就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上严重失职,还为了私利做坏事,给单位带来了重大损失;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对完成自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了严重影响,单位提醒了还不改正;通过欺骗、威胁等手段让劳动合同没有了法律效力;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3、由此可见,怀孕女员工不是绝对不能被辞退,关键得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要是单位违法辞退怀孕女员工,女员工是有权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也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