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公司改变劳动条件的情况时有发生,员工要清楚自己有选择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不是公司维持或提高原来合同的条件,员工不同意续签这种情况,公司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得给员工经济补偿。
要是公司改变劳动条件属于降低了原本合同规定的水平,像工资少了、活变多了更累了,或者工作地点变远给生活带来很大不方便,员工因为这些情况不续签合同,公司就得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依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公司就多给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按一年算;不到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
但要是公司改变劳动条件是维持原样或者提高了标准,员工不续签,这种情况下公司就不用给补偿。所以,员工碰到公司改变劳动条件时,要先好好想想自己的利益有没有受损。要是觉得改了之后对自己不利,就可以不续签合同,并且能依法要求经济补偿。要是和公司谈不拢,还能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总之,员工要了解法律,在工作中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