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员工不能想走就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劳动者要是想解除劳动合同,得提前三天跟用人单位说一声。这么做是为了让用人单位有时间安排工作交接和人员调配,防止因为员工突然离职影响单位的正常运转。
2、要是员工没提前三天通知,自己就直接走了,那就算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是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员工就得赔偿。赔偿的范围一般有单位招用员工花的费用、给员工培训花的钱(如果双方有别的约定,就按约定来),还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3、但要是用人单位用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办法强迫劳动者干活,或者用人单位违规指挥、强行让劳动者冒险作业,威胁到劳动者人身安全,试用期员工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跟用人单位说。 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这类规定在未来会更加明确和完善,以更好地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适应不断变化的就业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