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后确认用人单位存在工资拖欠事实,会判决其在指定期限内,向劳动者全额付清欠付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该解除理由经法院认定成立,法院会同时判决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核算并支付对应经济补偿。
生效判决标注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没有按判决要求完成支付义务,劳动者有权向对应管辖的人民法院提交材料,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强制执行申请提交时,劳动者需要同步准备生效判决书原件、本人身份材料、用人单位的主体信息、相关财产线索,提交到法院对应执行窗口完成登记。
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会依法核查用人单位名下的存款、房产、车辆、应收款等财产信息,符合划扣条件的财产可直接执行到位。